龍政綜〔2014〕2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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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巖經濟技術開發區、各新區(園區)管委會,市直各部、委、辦、局,中央省屬駐巖單位,市屬企事業單位: ?
《龍巖市消火栓管理規定》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龍巖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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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消火栓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消火栓的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福建省消防設施管理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52號)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消火栓的規劃、建設、維護、使用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消火栓,是指與供水管網連接,由閥門、出水口和栓體等組成的專門用于火災預防和撲救的消防供水裝置及其附屬設備。具體包括:?
?。ㄒ唬┏鞘械缆芳班l(鎮)、村莊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簡稱市政消火栓);?
?。ǘ﹩挝慌浣ǖ南鹚ǎㄒ韵潞喎Q單位消火栓);?
?。ㄈ┚用褡≌瑓^配建的消火栓(以下簡稱居民住宅區消火栓);?
?。ㄋ模┢渌麍鏊浣ǖ南鹚?。?
第四條 ?規劃部門應當將市政消火栓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年度市政消火栓建設計劃籌集資金,用于市政消火栓的建設;住建、水務、城管等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消火栓建設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二章 ?消火栓的建設??
第五條 ?住建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城市道路市政消火栓的建設工作,組織市政消火栓的新建、遷建、補建、拆除等建設工作,負責督促供水企業按照專業系統規劃和技術標準,落實市政消火栓的建設及其給水管線的鋪設等工作。?
單位消火栓和居民住宅區消火栓,由建設單位按照相關標準建設。?
第六條 ?消火栓應當與城市道路、單位建筑、居民住宅區等建設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
已接入城市供水管網的鄉(鎮)、村莊,應當嚴格按照經依法批準的鄉(鎮)消防設施建設規劃配建消火栓。?
第七條 消火栓及其給水管線的建設設計,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消火栓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第八條 ?市政消火栓建成后,由建設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交由市政供水主管部門統一管理。?
第九條 ?市政消火栓的建設、維修、保養經費納入全市年度財政預算,列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維護計劃。各地供水主管部門每年向財政部門編報市政消火栓建設及維修保養專項預算,并組織供水企業實施年度消火栓建設、維修和保養工作。?
單位消火栓系統的建設經費和維護保養經費由單位承擔。?
居民住宅區消火栓系統的建設經費和保修期內維護保養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后的維護保養經費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章 ?消火栓的使用和維護??
第十條 ?市政消火栓專供滅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訓練使用,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因綠化、環衛、建筑施工等原因確需臨時使用市政消火栓的,使用單位應當向供水企業辦理自來水使用手續,依法取得消火栓臨時使用證明后,按照臨時使用證明規定的時間、地點使用,并按實際用水量繳納水費。?
第十一條 市政消火栓由市政供水主管部門組織供水企業落實維護保養職責。?
單位消火栓和居民住宅區消火栓消防及供水系統由產權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依據國家、省、市相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
第十二條 消火栓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鋫鋵<媛毠芾砣藛T,建立健全檢查、維護和管理制度;?
?。ǘ┤鐚嵱涗浵鹚z查、損壞、維修、保養等情況,每年12月底前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消火栓的設置地點、數量、?
編號、規格、分布圖等資料;?
?。ㄈ┟堪肽陮ο鹚ㄟM行1次試水,清除消火栓內污水;?
?。ㄋ模┍WC消火栓及其供水設施完好有效,無部件缺損、油漆剝落和漏水銹蝕等現象;?
?。ㄎ澹┌l現消火栓及其供水設施丟失、損毀或者接到報修電話的,以及接到相關部門通知的,應當在2日內組織專人進行維修、更換或者補裝,并將修復情況進行反饋。?
第十三條 ?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除或者遷建消火栓的,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后方可進行。?
修建道路或者停止供水可能影響消火栓使用的,有關單位應當事先告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火栓,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
城市道路建設和改造必須符合消防的要求,城市道路交通隔離、防護欄的設置不得妨礙消防車通行和影響消火栓的使用。?
發現損壞消火栓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市政供水主管部門。造成消火栓損壞的,應當賠償損失并承擔其修復費用。?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ㄒ唬┞駢?、圈占、遮擋消火栓的;?
?。ǘ┱加?、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影響消火栓使用的;?
?。ㄈp壞、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火栓的。?
第十六條 未辦理臨時使用手續擅自使用消火栓取水的,應當向供水企業補繳水費。?
第十七條 ?接到報修電話或者相關部門的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對缺失、損毀的消火栓設施進行維修、補裝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處理。?
第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消火栓規劃、建設、使用、維護工作中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